2022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纪念日。《统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路径、作出战略部署,还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浏阳市统计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的统计调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注重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思想精髓,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引领力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课宣讲、专家授课、专题培训、自主学习等形式,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将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统计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作为长期任务。继续抓好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全市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的统计法治学习,发挥领导干部懂法知法守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确保统计工作行稳致远。
突出普法,全面提高宣传教育实效,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影响力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住法治宣传的重要时间节点,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园区、进街镇、进社区(村)、进网格、进学校、进企业”的“七进”活动。利用短视频、社区广告灯箱、电子显示屏,全面扩大统计法治宣传面。集中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统计干部做到严守“底线”,不触“红线”,增强法治意识,坚决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将业务培训与法治宣传相结合,通过统计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年报会等形式,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与统计业务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使依法统计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强化执法,全面提升法治业务水平,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执行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们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细化统计执法工作流程,规范统计执法文书,确保执法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查统计违法行为,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与统计执法办案有机结合。抓好执法案件的公开公示,抓好典型案件的曝光,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统计执法检查的专题培训,每年选派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聘请法律顾问,配好公职律师,进一步配强统计法治队伍,切实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机制,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久力
统计监督是统计三大职权之一。《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为建立健全统计协调配合机制,我们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并派出统计专项检查组参与市委巡察;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巡察等工作的协作。建立统计系统与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案件移送机制,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保驾护航。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浏阳贡献更多统计智慧、统计方案、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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