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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耐心促调解,能动履职化解矛盾

作者:戴鹏 来源:浏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7-25 10:00:00

亲人之间,守望相助、相互理解是常态。但生活中,亲人之间因小事大打出手,最后演变为轻伤害刑事案件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此类案件,若简单一诉了之,势必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亲情的弥合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轻伤害案件时,发现案件双方当事人竟是亲叔侄关系,遂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动邀请调解员、侦查人员、村干部等多方力量,上门开展刑事和解调解,成功化解了叔侄之间的矛盾。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通讯员谭玉芳张力

土地纠纷引发肢体冲突

侄儿将叔叔推倒导致轻伤二级

前不久,市公安局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在审查这起案件时,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与被害人陈某奉,不仅是邻居关系,还是亲叔侄。

原来,金刚镇的陈某和陈某奉因为琐事纠纷积怨已久,当地司法所、村委会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双方矛盾越来越深。

今年4月2日,陈某奉因土地界限问题找到陈某理论,双方再次发生不愉快,并因矛盾激化导致发生肢体冲突。在推搡中,陈某将陈某奉、婶婶陈某华推倒在地,陈某奉倒地不起,后送医被诊断为肋骨骨折。

事发后,陈某对叔叔的伤情不闻不问,且不愿意认错。气不过的陈某奉决定报警。

而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陈某主动到案,并表示愿意对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由于陈某奉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以陈某涉嫌故事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如果简单地按照司法程序办案,批准对陈某的逮捕申请,势必不利于事后双方亲情关系的弥合,而且矛盾将愈演愈烈,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接案后,审查认为该案系因生活琐事引发的小纠纷,达成和解的可能性较大。为避免邻里积怨深化,发生案结事不了的情况,检察官遂着手开展调解。

检察官主动上门能动履职

多方合力促成叔侄和解

鉴于陈某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小,检察官认为,若能争取依法刑事和解,既能有效化解叔侄俩甚至两个家庭的矛盾,又能在法理中兼顾情理,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促使双方“法结”“心结”一起解。6月20日,检察官来到陈某居住地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见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鼓励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坐下来谈想法,最终陈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陈某奉道歉并赔偿相应医药费。

在此基础上,检察官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到当地司法所再次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办案检察官再次向双方当事人核对了案件事实和赔偿情况,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了普法教育和亲情教育,并告诉当事人该案如果没有处理好,将会影响两家后代的关系,并耐心做陈某奉的思想工作,“你的侄儿已经向你赔礼道歉,也赔偿了医药费等费用,希望你作为长辈,能够谅解陈某,给侄子一次改过的机会。”

在办案检察官、公安民警、调解员、村干部等共同努力下,陈某奉最终同意出具谅解书,向办案检察官提出对陈某从轻处理。至此,一件亲戚间的矛盾纠纷在办案检察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化解。

据了解,此案只是市人民检察院释法说理促和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轻伤害案件依法化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把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案件办理、各项检察工作推进中,以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平安浏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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