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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终止不卸“责” 芙蓉社矫显担当

作者:司法局 来源:芙蓉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10 09:00:00

2023年5月9日,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被终止社区矫正的梁某某家中进行走访,探望其家庭及幼子生活情况。

梁某某,广西南宁人,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被原审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社区矫正执行地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依法对其终止社区矫正。

2022年1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公安干警来长对梁某某执行收监任务,就在警方来到梁某某家准备将其带回广西送交监狱执行时,一道“难题”突然摆在了执法人员面前。梁某某系非婚生子,男方及本人亲属均无承担其幼子的抚养能力,仅一岁多的幼儿面临无人看管的窘境,广西警方多次与其亲属协商无果,收监无法执行。

为了确保梁某某在收监过程中不出现意外情况,芙蓉区司法局一方面配合广西警方多次协调相关亲属及长沙、右江两地民政部门,并联系抚养公益机构;另一方面继续对梁某某保持关心和安抚,采取每周电话联系,每月上门走访等形式,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始终保持“联系不缺位、帮教不脱节”的工作状态。

梁某某在一年多与芙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日常接触中,悔罪意识、改造意识不断增强,曾多次对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教表示感谢,同时自己也表示愿意将积极联系亲属及民政机关,妥善安置幼儿,配合完成刑罚执行,早日回归、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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